关于中止20种商品减免税规定的公告
阿尔文
HKSG-GROUP
2020-08-15 10:33:45
经国务院批准,自公告之日起,“通知国家Council’关税和关税委员会批准和过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第二步清理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减免规定”(国发[1994]64号)在20种商品”不管什么贸易的方法,任何地区、企业、单位和个人进口,所有的减税和免税都要停止。”
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视频播放器,音频设备、空调、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机和外设,电话、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脑、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指调味品、肉类、家禽、鸡蛋、蔬菜、水产品、水果、饮料、酒、乳制品)。
自公告之日起,现行有关政策法规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财政部和海关税务总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