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多个集装箱紧急提离,逾期将视为弃货,菲律宾海关严查滞港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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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缓解马尼拉港口持续高位的堆场压力,菲律宾海关局正式启动新一轮港口疏堵行动,要求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完成税费缴纳但尚未提离的7000余个进口集装箱立即办理提货手续。海关方面重申,进口货物在缴清相关税费后30个日历日内仍未提货的,将依法认定为弃货,并按规定予以处置。此次行动涉及马尼拉港和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两大港区,是菲律宾海关近期持续推进港口疏堵、提升码头运营效率的重要举措。
7000余集装箱被要求立即提离
根据菲律宾海关公布的数据,马尼拉港已向收货人发出通知,要求立即提离6931个已完成放行手续的集装箱;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则发布最终提货通知,要求另外78个滞港超过30天的集装箱尽快离港,其中部分货物已在港区滞留超过一年。
马尼拉港此次公布的待提货名单长达174页,货物在线放行系统放行日期主要集中在2026年6月2日至6月30日之间。名单显示,共有27家收货企业各自拥有超过50个集装箱尚未提离,其中数量较多的企业包括:House Technology Industries Pte. Ltd.(117个)、Union Galvasteel Corp.(116个)、Primeeight Consumer Goods Trading(102个)、Altas Industrial Companias Amicales Ent., Inc.(100个)、Arnn Rose Furniture Trading(92个)、Brighter Hardware and Construction(92个)及Chain Glass Enterprises Inc.(92个)。
此外,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公布的78个长期滞港集装箱中,最早一批货物抵港时间可追溯至2025年6月,相关在线放行系统放行日期介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5月30日之间。
30天未提货将被认定为弃货
菲律宾海关依据《海关行政命令第17-2019号》重申,进口货物在完成关税、税费、规费、利息及相关费用缴纳后,如30个日历日内仍未提离,将被认定为弃货;除非该批货物已依法签发预警令,否则将依法进入后续处置程序。
所谓“未提货进口货物”,是指已通过菲律宾海关在线放行系统或其他类似系统完成放行,但在放行后30个日历日内仍存放于港区或仓库内的货物。按照规定,辖区海关关长应在货物完成税费缴纳后5个日历日内,向货主、进口商、收货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出提货通知。海关同时提醒,各征收关区会定期提醒企业及时提交货物报关单,避免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货物提离。
三项措施同步推进港口疏堵
此次集中清理滞港集装箱是菲律宾海关港口疏堵行动的组成部分。早在6月19日,海关已向马尼拉港及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下发备忘录,要求立即落实三项措施以缓解码头高堆场利用率:转移长期滞港重箱、加快货物查验评估及放行流程、部署清港作业船舶。海关表示,长期滞港重箱持续占用有限的码头堆场资源,不仅降低码头作业效率,也进一步影响货物流转速度,形成港口运营的连锁压力。
堆场利用率一度超100%
今年以来,受季节性进口增长、港口作业压力及物流链等多重因素影响,马尼拉国际集装箱港和马尼拉南港堆场利用率曾一度超过100%。虽然今年3月港口拥堵情况有所缓解,但自4月下旬起,堆场利用率再次回升,港口运营压力重新加大。
此次要求7000余集装箱立即提离,同步实施长期滞港重箱转移、加快通关及部署清港船舶等措施,是菲律宾海关持续推进港口疏堵的最新行动。涉及菲律宾进口业务的货主、收货人及货代企业应密切关注货物放行及提货时限,及时办理提货手续,避免因超过法定期限被认定为弃货,进而产生额外仓储、滞港费用或面临后续法律处置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