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档一致性,如何有效实现文档一致性?
01 什么是文档一致性?
单证一致性是指出口商提供的所有单证必须严格符合进口商开证行开具的信用证的要求,或者说出口商制作并提供的所有与货物销售有关的单证完全符合进口商申请的信用证的要求,不存在矛盾。
02 一致文件要点
为保证单据的一致性,银行必须仔细审查所有单据,确保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类型、内容和数量,甚至词语和短语,必须与信用证的规定完全一致。
因此,如果银行议付的单据看似与信用证一致,但货物不一致,银行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银行无从得知;相反,如果实际货物正确但单据看上去与信用证规定不符,银行将承担责任,申请人可以据此拒绝兑付货款。
03 文件一致性案例分析
在实际的出口业务中,议付单据的内容必须与相关信用证严格一致,这是一条规则。然而,有时卖方很难确保每份议付单据与相关信用证的内容完全一致。
以下案例反映了出口商因单据不符而被拒绝付款的事实:中国A公司与西非B公司签订了一份布料买卖合同,A公司以CIF价格条款向B公司销售了一批布料,双方同意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签订后,B公司按照约定开出了信用证。信用证规定A公司交货数量“约5万码”,并要求A公司提供W·P·A(水损险)和WAR RISK(战争险)的保险单。
由于A公司出口此类商品的惯例,它始终投保一切险(一切险)和战争险。 A公司发货后,向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银行审核单据后认为单据不符,拒绝付款。
银行提出了两点差异:
1、保单中的风险类别与信用证规定不符; 2、提单显示A公司交付的货物数量为44,800码,与信用证规定的约50,000码不一致。 A公司认为所有风险的覆盖范围大于WPA,这对买方B公司有利。至于货物数量,由于信用证规定“约50,000码”,但未注明具体增减,提单中44,800码的数量也符合信用证规定。
显然,本案中A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而信用证则要求WPA和战争险。虽然全风险的覆盖范围比WPA大,对B公司有利,但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只关心单据外观是否符合信用证,而不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银行提出的提单货物数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情况,根据(UCP500)第39条规定,当信用证的金额、数量、单价使用“大约”、“大”或类似词语时,应解释为相关金额、数量或单价增加或减少不超过10%。
因此,如果A公司提交的提单中货物数量在55,000码至45,000码之间,则与信用证相符。但事实上,A公司提交的提单中注明的货物数量为44800码,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银行有权拒绝付款。表明在出口业务中,由于各种原因,单证不一致,受益人因时间紧迫而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04 如何有效实现文档的一致性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是很常见的。因此,中国企业在出口业务中应严格遵守单证一致的原则。收到国外买方签发的信用证后,应仔细审阅信用证,以确定信用证的条款是否与合同相符,信用证中是否存在软条款,以及卖方是否有能力履行信用证的各项条款。
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买方修改信用证,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如果单证审核没有问题,就应该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认真准备单据,做到单证严格一致,以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